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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城镇燃气老旧管道专项治理行动部署视频会议召开

  3月27日下午,省城市运行安全专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全省城镇燃气老旧管道专项治理行动部署视频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关于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部署开展城镇燃气老旧管道专项治理行动。省城市运行专委会副主任、省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应柏平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金永参加会议。会议由省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昭晖主持。





会议指出

  燃气安全事关千行百业、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发展。各地各部门要系统部署、协同联动,加快推进城镇燃气老旧管道专项治理行动,不断健全城镇燃气安全体系,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

  要提高站位、直面问题,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抓好燃气安全工作。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加强系统联动,加快推动了城镇燃气安全运行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燃气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任务重、城镇燃气企业经营压力大、燃气运行安全监管挑战大等问题。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牢牢抓住安全责任链条,落实政策、资金等要素保障,狠抓工作落实,系统防范和化解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风险。




会议要求

  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不折不扣地推进专项治理行动。要提前完成存量更新改造任务。对原定在2025年底前完成的存量任务,要制定工作计划,倒排时间,提前一年即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更新改造工作,确保上轮排查的存量任务“清零”。要全面开展新一轮排查和检验评估。要对城镇燃气管道、厂站及设施情况完成做一次全面排查,找出风险点,建立底数清单和问题清单。针对不同类型的老旧管网,分类制定针对性处置措施,明确整改任务。要加快推进新一轮更新改造。要尽快明确全部需要更新改造的项目清单和实施计划,并在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更新改造任务。要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出资责任,建立完善企业、政府、用户合理共担机制。要尽快迭代浙江省燃气安全在线监管平台,实现燃气安全管理和更新改造项目“一网统管、动态监测”。要加强协同共治。各地城镇燃气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构建系统联动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项目统筹管理,将城市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道路桥梁改造、综合管廊建设等项目结合起来,一体考虑、同步推进。要加强宣传引导。坚持典型带动、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用户等,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加强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共同推进城镇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省级相关单位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有关单位负责人在各市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