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华商晨报主任记者 刘桐)沈阳对管线权属单位在已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区域相邻位置新建、改建、扩建管线的,不予立项审批,不予办理施工和道路挖掘手续。

  往常市民开车最头疼的就是道路施工形成的“马路拉链”,既不平整又影响美观。

  目前,沈阳已建成浑南地下综合管廊,并且南北快速干道南段、南运河、铁西新城等也正在建设中,未来这些管廊建成后,附近地区就将告别“马路拉链”,附近的管线统一打包入住管廊内。

  近日,沈阳市发布管线入廊管理规定(试行),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在建有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市政府将规划纳入地下综合管廊的各类管线全部入廊。

  管线权属单位有偿使用地下综合管廊

  管线权属单位作为管线入廊工程的建设主体和设施维护及日常管理的责任主体,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根据全市管廊建设任务,组织管线入廊工程规划(计划)编制、工程建设、设施维修和养护、应急处置等工作;有偿使用地下综合管廊,及时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交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

  管线权属单位要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地下管线建设规划,与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相衔接,确定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区域管线入廊类别、规模、投资、建设时序等指标。

  管线权属单位根据地下综合管廊年度建设计划,编制自有管线入廊年度建设计划,实现与地下综合管廊年度建设计划同步实施。

  管廊规划建设区域内新改扩建的管线须入廊敷设

  在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管线,须入廊敷设;既有管线要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有序迁移入廊。

  管线权属单位要依据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统筹安排的建设时序和工期要求,提前介入、有序施工,不得无故拖延工期,不得影响其他交叉作业施工,不得野蛮施工。

  入廊管线投入运营后,管线权属单位负责自有管线的设施维护及日常管理。建立巡护制度,开展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好巡查和维护记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理体系,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编制隐患治理和应急处置预案,在发生管线事故后,按照预案组织开展抢险、抢修和报告工作,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入廊管线投入运营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要协助管线权属单位做好管线安全稳定运行工作。定期检测评定地下综合管廊及附属设施,对管线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并告知管线权属单位;督促管线权属单位落实自有管线年度维护计划,协助管线权属单位做好专业巡查、维护和维修工作;管线发生险情时,立即启动紧急措施,同步通知管线权属单位抢修。

  对管线权属单位在已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区域相邻位置新建、改建、扩建管线的,发展改革部门不予立项审批,财政部门不予纳入预算管理,城乡建设部门不予安排城建计划,规划国土部门不予办理规划许可审批手续,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和道路挖掘许可审批手续,公安(交警)部门不予审定交通导改措施,市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