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龙岗区龙岗河流域排水管网系统完善工程
项目编号:2412-440307-04-05-909248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政府:100.0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龙岗区龙岗河流域排水管网系统完善工程(坪地街道、宝龙街道、龙岗街道)EPC
招标项目编号:2412-440307-04-05-909248005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四、详细公告内容 龙岗区龙岗河流域排水管网系统完善工程(坪地街道、宝龙街道、龙岗街道)EPC【标段编号:2412-440307-04-05-909248005001】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龙岗区龙岗河流域排水管网系统完善工程(坪地街道、宝龙街道、龙岗街道)EPC: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00号
(一)设计部分:各专业和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深化设计。在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要求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所有排水管网系统完善工程专业工程、临时工程等与项目相关的施工图设计、各专项深化设计、施工配合、竣工图编制工作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应由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承包人应当采取限额设计,且确保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概算批复金额且满足初步设计图纸的建设标准。承包人的设计人和施工总承包应密切配合,因施工图预算超过概批金额或施工图建设标准低于概算批复文件及初步设计文件的建设标准的,承包人内联合体成员对本项目设计、施工、采购应承担的连带责任。
(二)采购部分:承包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及保管。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品牌的选定须由承包人报发包人报审确认后采购。
(三)施工部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