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暨“2018年夏季攻势”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在长沙召开。会议透露,根据《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突出中办督查、中央环保督察、国家审计反馈的主要问题,结合省委、省政府部署和当前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主要聚焦十大重点任务。

5月2日,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暨“2018年夏季攻势”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在长沙召开。


1、全面整治畜禽(水产)规模养殖场环境污染问题。

根据中办督查、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家审计指出问题整改要求及省委、省政府部署,9月30日前,完成适养区、限养区内1000家存栏生猪5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全面规范河流、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的养殖行为,禁止天然水域投肥养殖。9月30日前,全面完成洞庭湖禁养区畜禽养殖场退出。

2、完成进度滞后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建设。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家审计指出问题整改要求,结合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9月30日前,完成进度滞后的164个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

3、完成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

全面取缔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入河排污口和整治长江干线排污口、排渍(涝)口。根据中办督查指出问题,全面整治长江干流湖南段8个规模以上排污口和43个排渍(涝)口。根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按照国家统一部署,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县级城市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49个入河排污口取缔任务。结合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6月30日前,完成县级城市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322个环境问题整改;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县级城市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

4、完成尾矿库及其采选、冶炼企业环境污染整治。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尾矿库及其采选、冶炼企业环境污染和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8月30日前,完成全省132个尾矿库及其采选、冶炼企业环境污染整治。

5、全面整治超期贮存危险废物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落实《湖南省危险废物超期贮存整改工作方案》,9月30日前,12家有技术出路的单位安全处理超期贮存危险废物36.88万吨;5家尚未规范化贮存且暂无技术出路的56.00万吨超期贮存危险废物全部安全入库。

6、完成砖瓦行业环境问题整治,实现全面达标。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持续开展以黏土制砖为重点的砖瓦行业专项清理和整治,全面取缔违反法律法规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黏土制砖企业。推进砖瓦企业转型升级,全面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7、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淘汰高排放公交车辆,完成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根据国家审计指出的问题和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建立健全长株潭及岳阳、常德、益阳等传输通道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制定实施《2018年长株潭及通道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实施方案》和《全省特护期重点行业错峰生产专项方案》。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柴油货车专项整治行动,城市主干道实施柴油货车限行;9月30日前,淘汰完成全省城区范围内2582辆高排放公共交通车辆。大幅削减火电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9月30日前,完成7台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

8、完成县级及以上超标排污垃圾填埋场排查整治。

根据国家审计指出问题整改要求,对县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保设施建设不规范、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推进超标排污问题整改。9月30日前,完成国家审计指出的18个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问题整改,全面达标排放。

9、基本完成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

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加大黑臭水体整治力度,9月30日前,完成地级城市建成区33个、县级城市建成区76个、建制镇41个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实物工程的30%以上,年底验收。

10、完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运行。

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持续推进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9月30日前,140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装置,保持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编辑:刘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