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印发。山东明确,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实施城镇供水体系和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新改扩建公共建筑全面使用节水器具。
《若干措施》提出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包括推进农业节水增效、推进工业节水减排、推进城镇节水降损、推进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加强雨洪资源利用、加快国家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等。
其中,推进农业节水增效方面,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提档升级骨干灌排设施。推动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步实施,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和效益。
推进城镇节水降损方面,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实施城镇供水体系和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节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大力推动公共领域节水,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开展公共机构节水改造,新改扩建公共建筑全面使用节水器具。
加强雨洪资源利用方面,加快推进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建设,着力破解工程性缺水瓶颈,提升雨洪水调蓄能力;完善干支水网体系,完善“四方连通、全省一体,多源调剂、统筹兼顾”的水资源配置格局,提高水资源联合调配能力。通过工程挖潜、联合调度、综合调蓄增加的水资源量不纳入用水总量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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