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定依据 《通知》主要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四川省城镇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四川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技术导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 三、主要内容 (一)补齐问题短板。《通知》要求,全市建制镇将以集镇新建成区及周边为重点,加快推进空白区污水管网建设,补齐生活污水管网缺口;对全市建制镇受损的生活污水管网加强维护整改,消除现存管网及配套设施隐患,持续提升建制镇生活污水管网运行效能。 (二)规范建设流程。《通知》明确,全市建制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严格履行基本程序,依法办理相关建设手续,施工前获取管网现状情况,并将雨污分流有关要求作为施工图审查重点,同步建设管网配套设施,确保程序合法合规、手续齐全齐备、建设保期保质。 (三)严格打非治违。《通知》提出,加强对全市建制镇生活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污水排口、检查井口、管网连接处等)开展常态化巡查和联合执法,从严打击个人或经营性单位生活污水偷排、漏排、混排、直排以及其他危及建制镇生活污水管网安全和正常运行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监督评价。《通知》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定期调度和抽查建制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运维情况,压紧压实属地建管职责,并根据辖区建制镇生活污水管网日常运维情况和建设管理年度目标任务开展考核评估,切实提高当地生活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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