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以及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确保2018年城市安全度汛,住建部做了如下工作要求及部署。

 

一、强化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机制落实。

夯实工作责任,将作责任逐一落实到人员、纳入到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实现责任落实全覆盖,坚决避免出现责任盲区;强化信息共享,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已有的各类信息网络平台,获取城市雨情、涝情信息,做好预警和应急调度;加大宣传引导,汛前告知媒体和公众城市排水防涝应对标准,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汛中协调新闻媒体加强对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宣传报道,主动发声回应舆论关切,引导公众配合好政府的应急管理和指挥;落实内涝灾害报告制度,按期限及时向住建部报送内涝灾害信息,建立舆情监控机制。


二、认真做好城市安全度汛准备。

全面开展巡查,对工作责任落实和应急准备到位情况进行巡查,严格执行排水许可制度;加强管渠清疏,汛前对市政排水管道进行清疏,按照管网的实际工况和存泥量科学确定清疏次数,对城市具有排涝功能的河道进行整治、疏浚,协调做好与市政排水管网的水位协调调度;强化设施维护,组织加强设施设备养护,进行汛前维护,及时清理和改造雨水收集口,提升过流能力,加强窨井盖的管理;狠抓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要求,狠抓排水防涝设施运行维护过程的安全管理;做好应急准备,落实排水防涝应急预案,有效突出“人防”,高度重视“技防”,大力补齐“物防”。


三、加快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工作。

加快工作进度,纳入国务院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范围的城市,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利用汛前有限的时间加快推进补短板项目建设,处于项目前期的要抓紧开工,已经开工的要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排水防涝补短板取得实效,围绕2018年底前完成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项目70%以上任务量的目标要求,明确每个项目的时间节点、进度计划、具体措施和责任人,加快补短板项目审批流程,切实落实资金渠道,落实信息报送制度,住建部将定期对信息填报和整治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严控工程质量,组织专业力量深入施工一线,重点做好质量控制监督;做好应对措施。对于汛前不能整治到位的易涝点,制定临时应急处置措施,安排应急抢险和交通疏导等措施。


四、扎实做好城市排水防涝汛前检查工作。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水务、城市管理)部门要督促本地区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围绕排水防涝工作机制建设、巡查和设施维护、应急管理、易涝点整治等进行全面自查,要盯人、盯事、盯效果,认真排查问题,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三个一”原则,力争在汛期到来之前整改到位,整改不能到位的要制定应对方案。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水务、城市管理)部门要组织做好本地区城市汛前排水防涝工作抽查,抓住影响城市安全度汛的要害问题和短板,指导和督促城市抓好整改落实,要做好检查记录,坚决防止走过场。

 

住建部将于近期对纳入国务院排水防涝补短板范围的城市和部分重点城市开展抽查,重点抽查省级核查后有关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补短板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