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赣州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实施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消除城市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方案》明确,2023年至2024年,有计划地对各类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等管道和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基本完成既有管道燃气用户立管、橡胶软管、燃气报警装置和安全阀等更新改造任务。到2025年,各项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并完善,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城市运行更安全、更高效。
《方案》提出,建立资金合理共担机制。专业经营单位要依法履行对其服务范围内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的出资责任。产权属于政府或居民的,由专业经营单位、政府、用户合理共担,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财政资金将给予适当补助。工商业等用户承担业主专有部分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的出资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市、县各级财政要加大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资金投入,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争取更多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对赣州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给予投资补助。加大融资保障力度。鼓励商业银行依法合规加大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引导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加大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专业经营单位,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进行债券融资。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涉及的道路开挖修复、园林绿地补偿等收费事项,各县(市、区)应按照“成本补偿”原则做好统筹。
来源:赣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