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15时许,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水岸雁栖施工工地内,一名工人在进行暖气井清理作业时晕倒,经抢救无效死亡。
6月23日,宁夏某热电有限公司在储煤筒仓空气炮改造过程中,2名外包单位工作人员在筒仓内外壁夹层施工时,因有害气体中毒死亡。
6月15日14时许,江苏南京市兴隆大街附近2名工人在进行通信电缆抢修施工,一工人下到电缆井内进行维修突然失去意识,另一名工人在没有做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也进入电缆井内,随之也失去了意识。两名抢修工人均被送往医院紧急救治,暂无生命危险。
6月13日14时许,浙江湖州市吴兴区美欣达印染公司工人因清洗反应池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受限但人员可以进入、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存在有限空间的单位应对本单位管辖区域内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管理台帐,并设置有限空间标牌和作业安全告知牌等警示标志。存在有限空间的单位应对相关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的监护者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应根据作业特点,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并遵守以下规定:制定作业方案,按照批准权限审批;落实安全交底,向作业人员详细说明作业内容、主要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等内容;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个体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作业负责人在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等符合要求后,许可作业者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作业过程中,作业者、监护者等相关人员应按照职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一旦出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障人员安全。不具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不能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应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单位,并对作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核,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发包单位承担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主体责任,作业单位承担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直接责任。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