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开展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专题询问是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的重要形式。近日,青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关于黄河保护法和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情况专题询问联组会议召开,常委会委员们围绕“一法一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难点堵点询问,应询部门实事求是,回答认真坦诚。这些问题既是委员之问、代表之问,也是社会之问、人民之问。即日起,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合人民网青海频道推出“一问一答系民生”系列报道,进一步解读此次专题询问。
城市道路多处正在挖掘、施工,导致市区早晚高峰出现不同程度的拥堵现象……近期,西宁市民对此感触颇深。
为何西宁近期又开始推进部分道路的施工建设?近日,青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关于黄河保护法和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情况专题询问联组会议召开,会上,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吴志城给出了回复。
“2024年,青海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第二批‘两重’建设项目,已安排青海省城市排水防涝等项目51个,目前项目已全部下达各地推进。”吴志城表示,抢抓政策机遇,持续补齐设施建设短板是青海基于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的主要工作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第七十五条和《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要加强和统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青海省不断加大相关工作力度,污水、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目前仍然存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足、设施能力薄弱、保障体系有待加强等短板和弱项。特别是西宁、海东两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垃圾处理设施运行不均衡等问题较为突出。对此,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委员才让太对青海省住建厅询问:“针对青海省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了哪些工作,成效如何?下一步还将采取哪些措施切实补足短板、解决问题?”
目前,青海省城镇建成投运生活污水处理厂(站)98座,设计日处理能力115.51万立方米;城市、县城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5.68%;74.29%的建制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城市、县城建成投运排水管道6380.2公里、再生水利用设施6座、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4座。
“西宁市区的自来水厂日均给城区供水33.3万吨,西宁市的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40.7万吨,单从数字来看,处理能力大于供应能力。”吴志城以西宁市生活污水处理为例,剖析原因,“现实情况是供水进得少,污水出得多,问题出在雨污合流、混搭混接、外水入网。”
青海省住建厅组织县级以上城市开展排水管网排查检测,摸清排水设施及检查井功能和运行状况,掌握雨污混接错接点位2870处、管网缺陷问题1269处。这便是青海存在的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也是本文开头所说的城市道路建设力度较大的症结所在。
“部分地区的污水处理厂‘吃不饱’,但部分地区的污水处理厂‘吃不了’,背后的问题在于设施布局不尽合理,导致逻辑上能解决的问题,现实中未能百分之百解决。”吴志城直指问题所在。
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较多;设施布局不尽合理;设施处理能力有限;设施运营管理水平较差。基于这些关键性问题,青海省住建厅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摸清设施底数;抢抓政策机遇,持续补齐设施建设短板;提高监管质效,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聚焦突出问题,深化隐患排查整治,正着力实现从突击点上的问题到系统全面治理,从粗放化到精细化管理的转变,推动青海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其中,在补齐设施建设短板方面,督促指导西宁市、海东市分别整治完成雨污混错接点370处、252处,建成西宁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扩能项目、湟乐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北川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和海东市循化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工程,正在实施西宁市第七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和海东市循化县城北片区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民和县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项目、化隆县群科新区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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