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水雾灭火系统简介

  


     细水雾是指喷雾总体积中,直径小于400微米的雾滴所占体积的百分比不小于99%,直径小于200微米的雾滴占体积的百分比不小于50%的微小水雾。细水雾应用于消防始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发展于上世纪九十年代。

     细水雾主要是通过降温、窒息的作用灭火,同时具有控制热辐射、洗刷空气中的烟气的辅助作用。

采用水作为灭火剂,对环境无污染,对人体无危害,通过物理方法灭火,用数量少,水渍污染小,具有降温、浸湿的效果,不易复燃,还能有效控制热辐射,灭火的同时消防人员可以出入保护区实施抢救或辅助灭火。

      细水雾常用于保护档案室、博物馆、烟草仓库、油浸变压器、柴油发电机房、储油间、电子通讯设备机房、控制室等场所。

细水雾灭火系统主要部件


细水雾灭火系统主要有水箱、泵组式设备、分区控制阀、喷头及管网组成。


1、水箱:水箱是系统的出水部件,主要由进水口球阀、过滤器、浮球阀、不锈钢焊接箱体、底架、排污阀、液位计、液位开关、出水口球阀等组成。


2、泵组式设备:主要由电机泵组撬块、分控柜、主控柜、稳压泵、电接点压力表、进水集流管、出水集流管、调压泄压阀、安全阀、压力开关等组成。


3、分区控制阀:按照系统的不同,分区控制阀有开式、湿式两种。开式分区控制阀有简化形式和完全形式两种。简化形式主要由电动球阀、压力开关组成,具有导通或隔离保护区管路、反馈信号的功能;完全形式主要由手动球阀、压力表、电动球阀、压力开关、调试阀、蜂鸣器等组成,具有导通或隔离保护区管路、反馈信号、功能调试、声光报警、现场按钮启动或复位功能,同时方便维修。湿式分区控制阀主要由水流开关、调试阀、手动球阀、压力表等组成,具有反馈水流信号、模拟喷放调试的功能。


4、喷头:喷头是细水雾的产生部件,直接影响系统的灭火性能。喷头材质为不锈钢。

三、维护要点

根据《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要求,细水雾灭火系统须按照以下条款进行精心维护:

6.0.7 每日应对系统的下列项目进行一次检查:

    1 应检查控制阀等各种阀门的外观及启闭状态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 应检查系统的主备电源接通情况;

    3 寒冷和严寒地区,应检查设置储水设备的房间温度,房间温度不应低于5℃;

    4 应检查报警控制器、水泵控制柜(盘)的控制面板及显示信号状态;

    5 应检查系统的标志和使用说明等标识是否正确、清晰、完整,并应处于正确位置。

6.0.8 每月应对系统的下列项目进行一次检查:

    1 应检查系统组件的外观,应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

    2 应检查分区控制阀动作是否正常;

    3 应检查阀门上的铅封或锁链是否完好、阀门是否处于正确位置;

    4 应检查储水箱和储水容器的水位及储气容器内的气体压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 对于闭式系统,应利用试水阀对动作信号反馈情况进行试验,观察其是否正常动作和显示;

    6 应检查喷头的外观及备用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7 应检查手动操作装置的保护罩、铅封等是否完整无损。

6.0.9 每季度应对系统的下列项目进行一次检查:

    1 应通过泄放试验阀对泵组系统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并应检查泵组启动、主备泵切换及报警联动功能是否正常;

    2 应检查瓶组系统的控制阀动作是否正常;

    3 应检查管道和支、吊架是否松动,以及管道连接件是否变形、老化或有裂纹等现象。

6.0.10 每年应对系统的下列项目进行一次检查:

    1 应定期测定一次系统水源的供水能力;

    2 应对系统组件、管道及管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应清洗储水箱、过滤器,同时应对控制阀后的管道进行吹扫;

    3 储水箱应每半年换水一次,储水容器内的水应按产品制造商的要求定期更换;

    4 应进行系统模拟联动功能试验,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0.9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