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储备范围包括:1.粮食安全;2.能源安全;3.产业链供应链安全;4.城市基础设施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5.生态环境保护修复;6.交通物流重大基础设施;7.社会事业(产粮大县单列);8.其他重点领域,包含兴边富民行动试点城镇、边境口岸扩能改造等。
表 超长期特别国债重点支持范围和支持比例
原则上应为“十四五”规划、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复的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或省级规划和相关实施方案中的重点项目。新开工项目要求前期研究论证充分,具备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原则上能够在2024年底前开工建设。在建项目的开工时间应在2021年1月1日之后,能在2024年形成较大实物工作量。已完工或投资完成额超80%的项目不得报送。同时要严格落实各渠道建设资金,确保项目资金拼盘完整闭合。
申报时间目前暂不确定,需根据有关通知进行。参考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和2023年增发国债情况,超长期特别国债批准时间可能在3月上旬的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或在之后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常在双数月下旬召开)召开时,批准后将快速启动申报流程。
进入申报期后,项目单位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同时从线上(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线下(项目单行材料)两条线进行申报;由发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照专项管理办法和申报通知要求逐级审核、逐级上报。
线上:拟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基本信息,由项目申报单位经互联网端口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并推送至属地发改部门;由属地发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筛选审核,并将最终通过审核的项目纳入国家三年滚动计划库,逐级推送。
线下:项目业主单位准备项目申报材料,包括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真实性说明、资金承诺函等单行材料,同步报送至属地发改部门。
最终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汇总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项目审核,确定支持项目清单。
根据以往国债发行经验,发行批准至落地用时近两个月,采用资金直达机制、中央还本付息,以缓解地方财政收支和债务压力,且依据各地项目上报情况进行分配。
参考以往国债审批经验,2024超长期特别国债或采用以下审批流程:
审核要点包括:
湖北省武汉市鹦鹉大道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