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

《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报<玉溪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续建及配套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玉红发改请〔2022〕6号)及附件收悉。根据2022年7月8日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展技术性审查的评审意见,现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玉溪研和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各片区入驻企业数量激增,人口数量增加,园区生活污水量不断增加,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已经满足不了发展需求,部分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进入受纳水体石邑河。为解决研和片区污水污染问题,保护下游水体,促进研和片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单位

玉溪绿水环保有限公司

三、项目代码

2206-530402-04-01-974879

四、项目建设地点

第二污水处理厂原场址预留用地。

五、项目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厂厂区工程和配套管网。

1.扩建1万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厂1座,扩建后总规模达到2万立方米/天。包括污水、污泥处理构(建)筑物土建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电气工程、自控工程、厂区管线工程、厂区绿化、消防工程等。

2.新建DN400-DN1000污水管网17.32公里。

六、投资及资金来源

估算总投资为140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432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并积极申请上级资金补助。

七、招标、节能审查事项

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重要材料采购等,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行。招标方案审批意见详见附件。

项目运行期间年综合能耗180.35吨标准煤,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八、项目取得的支撑要件

1.《关于玉溪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续建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的规划意见》(玉研管发〔2022〕25号)

3.《关于玉溪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续建及配套管网工程土地手续的情况说明》

4.《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和授予研和工业园区和红塔工业园区部分规划建设管理权限的通知》(玉红政发〔2015」32号)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5304022016B00228)

6.《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玉自然资〔2020〕28号)

7.《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关于下发园区优化提升过度期“多审合一、多证合一”行政审批办理的通知》

九、其他事项

接文后,请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加强监督项目后续相关工作开展,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确保工程经济、社会效益的发挥,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投资如发生重大变化的,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调整申请,市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如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投资,将由项目法人自行承担责任,市发展改革委不再受理调整事项。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市发改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