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江西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加强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保障城市安全有效运行,提升城市安全韧性,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通知》指出,2022年10月底前,全面摸清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底数,并完成所有灰口铸铁及存在安全隐患的球墨铸铁燃气管道更新改造;2022年底前,完成计划改造的一批存在安全隐患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老化管道和设施;2023-2024年,有计划地对各类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管道和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到“十四五”期末,各项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并完善,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城市运行更安全,更高效。

《通知》确定四项主要任务:

一是明确更新改造对象范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对象,应为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老化管道和相关附属设施。具体包括燃气管道和设施、其他管道和设施。二是合理确定更新改造标准。结合更新改造同步在燃气管道重要节点安装智能化感知设备,完善智能监控系统,实现智慧运行,完善相关消防等安全设施设备,增强防范火灾和防爆等事故能力。三是全面组织开展相关设施普查。同步推进城市供水、排水、供热等其他管道和设施普查,建立和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充实城市燃气管道等基础信息数据,完善平台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实时更新信息底图。四是科学编制老化更新改造方案。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督促市本级和城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同步组织编制本地供水、排水、供热等其他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方案。

《通知》要求,加快组织推进实施,包括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加强管道和设施运维养护。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包括建立资金合理共担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大融资保障力度、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包括加快项目审批、切实做好价格管理工作、完善和执行技术标准、强化市场治理和监管、推动法治化和规范化管理、强化组织保障。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王纪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