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印发通知要求,从作业审批、现场管理、日常维护等各环节全面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

  通知指出,各级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本辖区所有城镇燃气、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城镇(含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供排水、城市公园绿化、房建市政在建工程,对涉及到的有限空间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在显著位置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或安全告知牌。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各相关企业、作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作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凡作业必审批,由企业负责人审批。严禁无资格(未经专业培训)作业、无审批作业、无防护作业、无预案作业。

  业主单位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必须核实承包单位是否具备有限空间作业条件,必须签订合同,合同必须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得转包分包。

  各相关企业、作业单位要定期组织轮训,每年应至少组织全员轮训1次并留档备查。要根据作业场所特点,分门别类配备相对应的通风、检测、防护、救援设备用品。设备用品配备不齐全的,不得实施作业。

  各级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负责的行业领域,建立辖区内有限空间作业台账,对“有限空间全部标识,危险作业全部审批,作业合同全部报备、作业人员全部培训,防护设备全部配齐”执行落实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层级督导,纳入年度检查计划。对不具备作业安全条件的单位,实行最严格的“黑名单”管理,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坚决清出市场。

摘自 《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