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发布施行。“十四五”末,济南市年用水总量

控制在21.9亿立方米以内,再生水回用率达到40%;正常降水年份,实现泉水持续喷涌。


济南将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在区域发展、产业布局等方

面的刚性约束;实行常规水和再生水取水许可制度,从严控制新增取水审批,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

增自备井,2022年年底前,原则上关停建成区内全部自备井。


为提高供水能力,济南将完成白云水库建设,结合南水北调二期工程,规划建设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太平

水库和莱芜区马头山水库;实施卧虎山水库至锦绣川水库连通调水工程、东部水源四库连通调水工程、玉清湖

水库至鹊华水厂调水工程;规划雪野水库与东部城区水源连通工程;积极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利用济平干渠每

年向济南市调引东平湖水1亿立方米,缓解水资源总量不足问题。


同时,推进东湖水厂、旅游路水厂等已建水厂并网运行,完善东部临空经济区、唐冶、章锦、彩石片区供水管

网;加快建设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国际医学科学中心片区、东客站片区等新建片区供水设施,不断扩大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持续推进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十四五”期间完成改造160公里。


济南还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为主”“优水优用、优质优价”原则,逐步实施市民直饮水工程。全市新建住

宅小区、企事业单位等用水单位原则上预留双供水系统;完成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提升城市供水

水质。同时,推进全域全产全程全民深度节水,建设节水典范城市;深入开展节水型载体创建,到2025年,所

有市直机关及60%以上市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60%以上区县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


在泉水保护方面,济南科学分析地下水开采与泉水水位的响应关系,优化地下水采补方案;严控泉水直接补给

区、泉水重点渗漏带、城市河道水系、城市山体四条保泉生态控制红线,实施补给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通过

“拦、蓄、滞、渗、补”等措施,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增加雨水入渗。


济南将全面梳理名泉现状和文化渊源,以历代七十二名泉为重点,统筹考虑周边其他名泉,结合“济南泉·城

文化景观”申遗和旅游资源要素,保护提升名泉及周边文化景观风貌;制定趵突泉、白泉、百脉泉三大泉群及

其他有关名泉保护提升三年计划,2021年全面启动,2023年完成;将名泉“打造成景、串联成线、组团成片”

,形成具有泉城特色的多条泉水游精品旅游线路。


同时,加快泉水申遗工作。“十四五”期间建成泉水博物馆,积极推进“济南泉·城文化景观”申遗工作,加

快推进“济南泉·城文化景观”遗产保护地方立法工作,促进泉水保护和申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