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管线安全,是城市正常稳定运行的保障。近日,南京市建委、规划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四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实施监督工作的通知》。通知对地下管线工程建设的放线、验线、测量成果汇交和规划核实4个环节,进行明确管控要求。



从放线环节来看,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按照规划核准图进行定点放线。放线后,建设单位会同规划资源主管部门、道路设施管理部门(既有道路内的管线工程)、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公共绿地内的管线工程)在现场进行签字交接。建设单位严格依据现场放线线位进行管线开挖施工。



验线环节将原来由规划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复验的单一模式,改为建设单位可根据需要,选择建设单位告知承诺制验线或规划资源主管部门组织验线。建设单位选择告知承诺制验线,需签署《管线工程施工承诺书》,并严格按照规划实施程序要求落实相关工作。管线建设单位应自管线竣工测量完成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管线测量数据成果汇交至管线数字化管理机构,并对管线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规划资源主管部门对照规划许可核准图,对管线工程空间位置进行全面核查。对实施管位与许可管位一致的,规划资源主管部门予以通过规划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书》。



如果不一致,其中,相邻管线位置次序关系未发生变化、管线间距符合规范要求的,规划资源主管部门予以通过规划核实;相邻管线位置次序关系未发生变化、管线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建设单位履行管线安全承诺后,规划资源主管部门予以通过规划核实;相邻管线位置次序关系发生变化、对城市规划没有重大影响的,经建设单位履行处罚程序后,规划资源主管部门予以通过规划核实;相邻管线位置次序关系发生变化、对城市规划有重大影响的,应依法查处并按规划要求予以整改,整改后重新申请规划核实。


在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信用约束方面,《通知》的规定也更能体现出创新性。不仅推进规划审批信息共享,以便各方迅速了解掌握管线建设信息与道路开挖的地段位置。还通过推行承诺制,实现现场精细化组织,减小因申请验线审批处理造成对工期的影响,提高工程建设效率。


【来源: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