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防汛办提示:7月29日16时启动全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预案落实降雨防范应对措施,密切关注局地短时强降雨过程,做好防汛相关工作。

  根据《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

  当市气象局发布暴雨蓝色预警后,经综合分析洪水、地质灾害气象风险、山洪灾害风险、积水内涝风险等预警级别、发展态势及危害程度,市防指启动全市或分区域的四级应急响应。各相关防汛指挥部、部门和有关单位应采取以下响应行动:

  (1)市防汛办副主任在市防指指挥场所指挥。各防汛专项分指及相关成员单位的防汛副指挥或分管处室负责人,各区防指副指挥或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或区应急管理局(水务局)分管负责同志,街道(乡镇)、社区(村)分管防汛工作负责人到防汛指挥位置开展工作。

  (2)市防指及时向社会发布“蓝五条”应急响应措施。

  (3)各级防汛指挥部依据预案自主启动相应值守、备勤。

  (4)市防汛办副主任根据天气形势发展组织各防汛专项分指、各区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及重点单位进行防汛会商,视频连线相关区、部门、单位指挥调度降雨应对工作。

  (5)市委宣传部及各相关部门、单位利用各媒体、媒介等宣传渠道适时发布汛情、安全提示等信息。市委网信办适时关注和引导舆情。

  (6)市水务局应关注水情、汛情、工情、险情,适时调整洪水预警、山洪和积水内涝风险预警等级,指导各区加强对山洪沟道、河流的管控与监测,协调指导各区、市排水集团按照管理职责做好城镇积水排除工作。

  (7)市交通委督导全市易积水道路、下凹式桥涵权属单位“巡查、断路、排水”三个责任人到位履职,重点部位抢险人员、装备、车辆布控到位,根据汛情发展果断组织采取积水排除、断路绕行等措施,及时调整公交运营线路,做好重点场站等滞留旅客接续运输的运力保障,通过道路电子显示屏及公交车、地铁车站显示屏发布汛期预警信息。

  (8)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督导涉山涉河及存在深基坑、高堆土的在建工程暂停施工,转移安置受威胁人员,加强在建工地巡查,加强危旧房屋和低洼院落巡检巡查,根据气象预报做好房屋和在建工程防大风工作,及时处置险情。

  (9)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加强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巡查,适时发布预警调整信息,并指导属地政府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10)市城市管理委组织相关单位做好城市生命线工程的巡查巡检,及时处置险情,组织督导相关单位做好城市道路垃圾清扫、开展环卫推水作业,根据气象预报做好防大风工作,根据需要提前开启或延迟关闭道路照明。

  (11)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督导地质灾害类景区封闭地质灾害隐患点或区域,并设置警示标识,派专人盯守并做好游客疏导工作。

  (12)市农业农村局指导、督促各区做好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13)各区防指要跟踪研判雨情、汛情、险情,督导落实低洼院落和老旧危房包保责任和山区“七包七落实”措施,重点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避险应对、城区积滞水处置、根据气象预报做好防大风、防冰雹工作,适时启动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安置工作。

  (14)市消防救援总队、市排水集团及其他防汛抢险队伍依照预案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处置积滞水等险情,开展抢险救援,必要时可自主强化响应措施。

  (15)市气象局每两小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结果,期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市水务局每两小时报告洪水预报结果。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每两小时报告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结果。市应急管理局每两小时报告洪涝灾害损失情况。市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两小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落实“零报告”制度。

  据@气象北京 消息,预计,7月29日夜间至30日夜间我市大部分地区有暴雨,伴有小时降雨量超过30毫米的强降水,怀柔、密云、房山、门头沟等地的部分地区累计降雨量超过100毫米。

  降雨具有间歇性,主要降雨时段为7月29日后半夜至7月30日上午、7月30日傍晚至前半夜。

  北京市气象台已于7月29日15时20分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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