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是大规模设备更新的重要领域之一。近日,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芜湖市城市管理局印发了《芜湖市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将推动实施住宅电梯、供水、污水处理、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环卫、建筑施工、建筑节能等设施设备更新,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培育新质生产力,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引导,力争至2027年,对技术落后、不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节能环保不达标的设备按计划完成更新改造。
全面推动住宅小区内交付年限15年以上电梯更新
住宅小区电梯关系着广大居民“上上下下”的便利和安全。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将按照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全面推动住宅小区内交付年限15年以上老旧电梯更新。鼓励利用小区公共收益、业主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安全评估费用,属地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对于评估结论认为需要更新、改造或者修理的,其所需资金,按照规定从缴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由业主自筹解决。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重大修理实施并验收完成后,经属地有关部门审核,根据国家、省级补助政策,按照芜湖市有关规定给予费用补贴。更新后的电梯须满足经济适用、安全耐久、运行平稳、绿色环保和通信畅通等要求。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一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我市将坚持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属地管理、规范安全的原则,继续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装电梯施工不能影响原有建筑主体功能,尽可能减少对小区内部交通、绿化等公共设施的影响。注重规范管理,强化加装电梯工程的可追溯性,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档案接收工作。鼓励采取平层入户方式加装电梯,实现无障碍通行。2024年计划新增加装电梯100台,到2027年累计新增加装电梯500台以上。
到2027年计划完成55个小区老旧供水设施更新改造
水、气、地下管网等都是城市运行的“生命线”。根据《实施方案》,供水设施设备方面,我市将更新改造存在影响水质达标、老旧破损、国家明令淘汰、能耗高、运行效率低等问题的自来水厂内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2024年计划更新改造市政供水管网23公里,到2027年累计完成更新改造80公里;实施供水设施漏损治理改造,2024到2027年计划完成55个住宅小区老旧供水设施更新改造。
污水处理设施方面,按照要求,更新改造存在不满足标准规定、国家明令淘汰、节能降碳不达标等问题的设施设备。2024年计划完成污水管网改造58公里,到2027年累计完成污水管网改造191公里;实施大龙湾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滨江污水处理厂二期、无为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湾沚区新芜开发区城东污水处理厂等项目,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5万吨/日。
供气设施设备方面,持续开展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评估和专项治理,推动燃气管网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加装和更新,推动燃气场站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2024年计划完成燃气老旧管网更新改造314公里,2025年基本完成存量老旧燃气管网改造任务。
推进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建设,更新改造检验不合格、超出使用寿命、主要部件严重受损、老化腐蚀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设备。鼓励在更新改造基础上实施智能化提升建设,充分应用芜湖市瓶装液化气供应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实现燃气充装、配送、存储、使用等环节监管,提高液化石油气领域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运营水平。
推进市级、县级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推动地下管网、桥梁、窨井盖等完善配套物联网智能感知设备加装和更新,配套搭建监测物联网,实现城市安全风险防控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深度融合。
推动符合条件的民用建筑实施节能改造
环卫设施设备也将进行更新。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将更新环卫车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备等,更新改造高耗能、技术落后、故障频繁、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车辆装备以及智能化、无人化环卫作业机具设备。
建筑施工设备方面,全面摸排使用10年以上、污染高、能耗高、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组织推动建筑施工设备更新。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
建筑节能改造方面,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因地制宜有序推动符合改造条件的民用建筑实施节能改造,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开展建筑节能改造试点示范建设,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项目。2024年计划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5万平方米,到2027年累计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0万平方米,城镇新建建筑设计、施工100%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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