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方案,供排水窨井盖管理范围为青岛市及各区(市)建成区范围内,包括公共范围内的供排水设施的窨井盖(不含居民自建);建成区居民小区、城中村(不含村、镇)及公用服务单位内部供排水窨井盖(不含军事管理区、工厂企业、涉密敏感区)。
根据方案要求,供排水窨井盖全面普査工作要在2021年7月底前完成。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下称市内三区)以外的各区(市)水务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建成区内上水井盖、污水井盖、雨水井盖、雨水篦子、市政消防井盖、中水井盖的合账提供及确权普査工作,市内三区建成区市政道路红线以内的上述窨井盖的权属合账由市水务集团提供,市政道路红线以外居民小区、广场等公共场所的窨井盖权属合账由市内三区水务主管部门提供。
普查时要明确每个供排水窨井盖的管理人、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为窨井盖安全主要责任人,确定位置、标明属性,制定网格化管理台账,建立完善的档案制度,做到“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窨井盖信息案主要应包括设置地点(定位坐标)、数量、管理维护责任单位、责任人、电话等信息,同时按照一定比例绘制井盖设施平面图,并结合新建、改建及废弃情况及时对档案信息进行更新。将普査结果实行信息共享,及时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管理系统,并根据市水务管理局部署纳入智慧水务管理系统。
排查整治,提高管理水平。配备专门人员对所属井盖设施实行日常巡护,形成及时发现、限时抢修的快速反应机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窨井盖及时更新更换,对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及存在冒顶、冲失、位移等风险的窨井盖,应具备防坠落功能和防盗窃功能。如无防坠落功能,应在2021年底前对重点部位及易顶托部位的窨井盖、2022年底前对所有窨井盖采取加装防坠网等措施。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探索在重点区域加装窨井盖位移报警装置,提高智慧化程度,实现网格化定责、全方位覆盖、零遗漏管控。
积极推广应用预制井筒等新工艺,新安装的供排水窨井盖应标明用途、管线类型、产权单位等信息,对后期新设置、新更换的井盖,要逐步加装二维码电子身份铭牌,并纳入工程竣工验收。
各区(市)要建立健全窨井盖专项人财物保障机制,成立应急队伍,预留专项资金,购置备用井盖、警示标志等物资,对发现的丢失、破损窨井盖问题及时应急处置。如有紧急情况发生,相关责任单位自接到通知后,应于1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做好警示防护,或采取安全应急措施;遇盖板缺失的,应予补盖,或临时加盖并视需要采取围护警示措施,但临时加盖不得超过2小时;遇到重大损坏应予以更换;如因车辆行驶压力倾翻等原因,应采取针对性固定措施。
转变“重建设轻管理”思想,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和新技术应用,创新供排水窨井盖安全管理模式。运用5D、GIS、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实现对井盖安全状况的实时监测和预警,逐步实现基于传感器和物联网的管理创新,提升安全管理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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