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枣庄市政府发布《<枣庄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对枣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地下管线规划、建设、 档案信息和维护管理等活动将适用本实施细则。
细则中,对多部门对地下管线的职能进行规定,并对地下管线的走向、位置、埋深设定原则,比如地下管线的走向应当在城市道路控制红线范围内,平行 于规划道路中心线,并与地下隐蔽性工程相协调,避免交叉和互相 干扰。新建、扩建、改建道路配套地下管线及原有架空线路应 当优先考虑埋入地下;同类地下管线应当合并建设,城市主干道下应当优先建设地下管线综合管廊,对建有综合管廊的区域,应按照 管线规划建设要求布置等。
记者了解到,地下管线需遵循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依次大致为:南北向道路道路西侧:电力、热力、再生水、污水、雨水; 南北向道路道路东侧:电信、给水、雨水、燃气; 东西向道路道路北侧:电力、热力、污水、雨水; 东西向道路道路南侧:再生水、电信、给水、雨水、燃气。
据悉,该细则将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新闻来源: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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