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因南宁市友爱立交桥施工挖断燃气管道,引起燃气泄漏,附近上万户用户被停气。经工人抢修,相关管道已在当天中午12时恢复供气。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处中。(8月29日《南国早报》)

城市地下管线涵盖了城市范围内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马路拉链”对城市地下管线而言很容易造成“致命伤”,如果施工单位没有进行科学测量和规划,地下管线也难有“安宁”之日。然而,一些施工单位的野蛮开挖,早已“粗心大意”到无所顾忌的地步,南宁市立交桥施工挖断燃气管道只是其中一例罢了。

2018年,深圳市地铁施工,三天挖断7条电缆,导致5000多户居民停电,引起供电局发微博怒“怼”。有资料显示,2015年至今,地铁施工造成深圳福田区电缆被破坏35次。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每次野蛮开挖后,建设单位几乎都是坐看供水、电力、通信等单位的维修,然后换个地方继续野蛮开挖。

野蛮开挖对地下管线无所顾忌的破坏,源于法理不彰,成本太低。因此,从根本上杜绝野蛮开挖,必须将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和管理引入法治轨道。2014年国办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对违规建设施工造成管线破坏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此后,深圳、合肥等城市通过地方法规的建立,将“依法追究责任”更加具体化,比如《深圳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法》就建立了“最高十万元罚款”“承担赔偿损失”等“双罚制”,有些地方还利用信用联合惩戒和“黑名单”手段来遏制野蛮开挖。

法律是治乱的必然手段,却不是终极手段和唯一依赖。杜绝野蛮开挖,还需要从技术层面寻求突破。一直以来,各地下管线单位各自为政,“马路拉链”致使地下管线建设严重失序。上述《意见》要求,管线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地下管线规划图和施工图,并与施工单位签订保护协议,辨识危险因素,提出保护措施。然而,管线单位与建设单位往往难以对接,一方面是因为地下管线家底不明,数据丢失严重,另一方面是因为施工方开挖时难以做到精准定位。

基于此,有必要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摸清家底,完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并对新建地下管线实行规划统筹和规划管理,将错综复杂的地下管线拉直、理顺。同时,建设单位应主动进行技术创新和应用,利用声波振动等技术手段精准定位,防止开挖误伤。

【新闻来源:广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