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合肥地下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升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水平,合肥市相关部门结合地下管线工作实际,制定了《合肥市地下管线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拟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各类地下管线的走向、位置、埋深等规划内容有了更细化的要求。除了满足《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要求外,地下管线的走向宜平行于规划道路中心线,并与地下隐蔽性工程相协调,避免交叉、互相干扰或占用其他管线位置。

根据细则,同类管线应当合并建设;新建道路配套管线应当入地,改建、扩建道路,原有架空线路应当同步入地。原则上拟建管线避让已建成管线,临时性管线避让正式性管线,分支管线避让主干管线,小管径管线避让大管径管线,压力管线避让重力流管线,可弯曲管线避让不宜弯曲管线,技术要求低的管线避让技术要求高的管线,柔性结构管线避让刚性结构管线。

 在规划红线的中心线以东、以南,主要安排污水、再生水、燃气、电力等管线。在规划红线的中心线以西、以北,主要安排雨水、供水、热力、通信、交通信号、视频监控、广播电视等管线。

【新闻来源:安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