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省城市市政管网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城市市政管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按照《方案》,本次排查范围为全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及各县(市、区)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城市供水、排水(雨水和污水)、燃气、供热等地下管网及相关设施。

各级市政公用设施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市政管网运营单位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大检查,要针对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管网布局、使用年限等特点,科学制定排查工作方案,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全面排查,确保排查无盲区、无死角,能够有效发现安全隐患,明确专人负责记录、汇总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同时,要将市政管网运营单位在地下管网维护维修、管网操作空间的巡查、抢修、维护方面的操作规程、操作规范、安全防护装备等列入排查整治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列入整改清单。


《方案》要求,各级市政公用设施主管部门根据排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分类、分级要求,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列出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实施办结销号管理。对短期内可以完成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属于重大安全隐患、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需要单独说明,同时上报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和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并做好隐患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达标的,要立即停产、停工、停用,坚绝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主管部门要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部门和企业加大诫勉谈话、警示通报、挂牌督办力度,要加大对城市市政管网维护维修的资金投入力度,加快老旧管网改造步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适时对各地排查整改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约谈、通报。


■安全隐患环节及主要风险点

重点排查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的隐患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城市供水管网:管网水遭外界污染;公共供水管网爆管;管道维护与抢修作业操作不规范等;

(二)城市排水管网:雨水、污水管网破损;雨水窨井、污水管道、泵站等有限空间维护作业操作不规范等;

(三)城市供热管网:供热管网爆管;管道维护与抢修作业操作不规范等;

(四)城市燃气管网: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第三方破坏或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危及燃气管网安全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