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有望改善!财政部发文明确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到30%以上近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对于有预付安排的合同,鼓励采购人将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到30%以上。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鼓励采购人完善内部流程,自收到发票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事宜。…